学习贯彻<条例> 维护基金安全——我院开展医保新政专题培训
发布时间:
2021-04-27 10:32
来源:
2021年1月15日,李克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为了让全院医务人员进一步领会贯彻《条例》,4月23日,我院特邀南通市医保局基金监督处周斌处长来院做医保新政专题授课。我院中层及以上干部、各科室医保联络员等10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议由副院长张愈峰主持。
周斌处长以《学习贯彻<条例> 维护基金安全》为主题,从《条例》的制定背景、《条例》制定的重大意义、《条例》的主要内容尤其是《条例》中新创设的相关法律责任如设定违法行为、创设行政处罚等新内容,并联系日常稽查中发现的典型案例给我们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同时结合今年新出台的《南通市医疗保险服务医师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违规记分考核等重点内容给大家上了一堂警示课。
周斌处长指出,《条例》是国家层面医保领域第一部专门法律法规,改变了我国医保制度长期处于政策治理的层面,丰富了《社会保险法》在打击欺诈骗保方面的原则性规定,在法律层面明确了监管体系和职责。周斌处长强调,基金监管形势越来越严峻,基金监管手段越来越先进,基金违规后果越来越严重。大家必须对照问题清单,全面对单销号;严格自律,建立医院医保内控制度;切实提升职工规范医保行为意识,保障基金安全,促进基金有效使用,维护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确保条例落地落实见效。
张愈峰副院长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医疗保障惠民政策越来越受到国家重视,希望各位职能部门负责人、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将学习今天的内容,及时传达落实,认真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条例》。要主动压实规范开展医保服务、合理合规使用医保基金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医院是维护基金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他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思想上要真重视;二是行为上要真规范;三是行动上要真坚决,要加强多部门联动,促进医保健康持续发展。
医保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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